今时今日,不论大家的手机或电脑,都可能蕴含各种具有信息价值的数据。 聚沙成塔,这些巨量的数据就能成为大数据(Big Data),为商家提供准确的发展方向,获取更大利润。
正因如此,大数据变成了一种有市有价的商品之一。 然而,市场上不同的大数据数据拥有人,对于交易抱有不同取态。 这可分为三类:交易绝缘者、市场参与者和价值轻忽者。
交易绝缘者,是指数据拥有人觉得自己的信息独特和极具重要性,若把它们流出市面,则有可能失去本身的领先地位,所以不愿进行相关交易。 以万事达卡为例,由于公司早已为多间银行和商家提供服务,手握超过六百多亿交易纪录以推断消费者行为,于是该公司选择自己分析数据,然后根据结果发展其他商机。
至于市场参与者,是持有人知道自己的数据是有市场价值,所以愿意在合适的条件和市场价格下出售它们,例如全球第四大机票购票网站 ITA 软件则属于这类。 ITA认为公司应该把资料只集中用于卖机票的业务上,不作其他用途,所以愿意将手上的大数据卖给其他公司。
而最后一种是价值轻忽者,他们往往只知手上的数据具有某种价值,但忽略了它们的潜在价值,所以不介意交出手上的资料,换取其他利益。 再以信用卡为例,不少美国中小型银行觉得处理信用卡欺诈成本很高,所以将这业务和有关资料转往大型金融机构处理,结果像MBNA这种资本雄厚的美国银行便可一间公司独大,囊括大部分市场业务。
话说回来,香港的大数据仍是个有待完善的庞大市场,私营机构可用作提升业务增长; 公营机构可用作掌握犯罪信息。 假如要推动香港大数据的发展,政府则需投放更多资源于建立一个稳健、公平的数据交易机制,让交易者得到保障,从而孕育更多市场参与者投入其中。